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2017年第1次地質勘查資質受理審查工作的公告
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2017年第1次
地質勘查資質受理審查工作的公告
云國土資勘〔2017〕4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0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地質勘查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37號)等要求,我廳將開展2017年第1次云南省地質勘查資質申報審查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一)區域地質調查、氣體礦產勘查(不含天然氣)、 遙感地質調查、地質實驗測試的乙級資質。
(二)液體礦產勘查(不含石油)、固體礦產勘查、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學勘查、地質鉆(坑)探的乙級和丙級資質。
二、申報材料的內容要求
申請地質勘查資質時,申請人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紙質申請材料和電子報盤各一份。
(一)紙質申請材料
主件:內容包括申請書、法人資格證明文件、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單位獲獎證明文件等。
附件1:內容包括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名單,高、中級勘查技術人員身份證彩色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彩色復印件、職稱申報相關證明文件、聘用合同等證明文件、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附件2:內容包括勘查設備儀器清單,購置發票或調撥單彩色復印件,租賃合同等證明文件。
附件3:內容包括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情況,認證證書彩色復印件、獲獎成果等證明文件。
(二)電子報盤
申請人使用最新版“地質勘查資質數據報盤管理軟件” (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www.mlr.gov.cn下載--信息化--軟件下載--地質勘查軟件--地質勘查資質管理軟件--地質勘查資質報盤管理軟件更新軟件1.1.3),將申請材料的主附件等相關信息按要求進行編錄,形成電子報盤。
三、申報材料的形式要求
(一)申請書及附件要編目錄、編頁碼并裝訂成冊做到整齊、清晰。
(二)申請書封面白底黑字,申請單位的印章要清晰。
(三)紙質材料統一用A4紙張彩色打印或彩色復印。
四、收件時間
2017年4月1日—30日,各單位按要求報送一套完整的紙質申請材料、電子報盤及身份證、職稱證原件到省地質學會進行要件初審及人員查驗,初審附合要求后由省國土資源廳正式受理。
五、其他要求
各申請單位應嚴格按照《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0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地質勘查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37號)文件的規定填報,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在審批發證過程中發現有虛假和偽造材料的,退回申報資料,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人:魯雪紅:電話:0871-63123674。地址:昆明市東風東路東風巷地礦大廈附樓201室。
云南省國土資源廳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