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資源廳2019年度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分析
為了保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簡稱申請人)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我廳共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142件,較2018年(125件)增加了17件。其中:通過網絡申請25件,通過信函申請103件,現場申請14件。申請按時辦結數142件,按時辦結率100%。其中: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26件、同意公開答復的31件,同意部分公開的1件,不同意公開答復的2件(包含涉及國家秘密的1件,涉及他人利益的1件),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28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54件??傮w來看有以下特點:
一是申請公開的內容較集中。申請數量較多的有土地征收批復,共96件占67.6%,征地批復與補償安置基本上是同時申請;申請縣級土地利用規劃17件占12%;申請用地預審的6件占4.2%。
二是群眾認為應該有的征地批復,確不存在。要求公開征地批復的96件申請,其中有54件征地批復信息是不存在的。申請人申請征地批文,原因是所涉及的土地被征用或面臨征用,這當中有申請人原因,認為凡是有用地行為就應該先有征地批準文件。從回復的內容看,少數是因為已是國有土地,不存在轉用的問題;也有當地政府原因,工作不透明,公示不到位,除深度貧困地區先行用地政策外,還可能存在未批先征的情況。
三是越級申請。信息公開的主體大多是縣級人民政府或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也明確“誰制作誰公開”。而不少申請人還用上訪中“唯上不唯下”的思路行事,擔心到縣里申請不會公開,因此直接向省級部門申請。今年辦理的不屬于本廳公開的信息28件占20%,主要涉及土地征收中由縣鄉鎮政府或縣級部門應及時向社會或特定人公開的事項,如地上附著物調查確認表、被征收土地現狀、補償方案、補償款的兌付情況等。此外,向省人民政府申請這種現象今年尤為突出,而且是同時申請。今年辦理省政府公報室交辦核查的51件中,有47件是既向我廳提出申請,又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內容大同小異,而又不乏所申請內容已向縣級政府或部門申請并獲得過公開的事項。
面對不斷增多的信息公開申請,一要加強信息公開力度。二要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在集體土地征收中要做好政策宣傳、廣泛告知、多聽群眾意見、做到公開透明;安置合理、補償到位,報批及時、程序合法,公開(告)及時,讓整個征收過程處于陽光之下。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減少申請公開的數量,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