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勸縣路西老采石場擴大礦區范圍掛牌出讓公告
祿自然資礦告〔2020〕4號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7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6號)、《云南省礦業權交易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云國土資[2012]231號)、《云南省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和云南省礦業權交易辦法(2015年修訂)的通知》(云政發(2015)49號)、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規定和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的規定的通知》(云政發(2015)58號)、《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云南省祿勸縣孫家山石場等22個礦業權設置計劃的批復》(祿政復〔2018〕12號)等文件規定,受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委托,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擬對以下壹宗采礦權, 祿勸縣路西老采石場建筑用白云巖礦采礦權擴大礦區范圍,以掛牌方式公開有償出讓采礦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地址: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吉興路延長線。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屏山街道吉興路24號9棟4樓。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礦山名稱:祿勸縣路西老采石場
開采礦種:建筑用白云巖
生產規模:10萬噸/年
地理位置:云南省昆明市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則黑鄉貴城村委會 , 礦區位于祿勸縣20°方向的位置,直距約80km,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02°39′51″~102°39′40″,北緯26°02′14″~26°02′23″,祿勸至則黑鄉的公路從礦區西-南東側經過,區內有簡易公路,與祿勸至則黑鄉的公路相接,交通較為方便。
開采范圍:0.0338平方公里,拐點坐標如下:
拐點號 |
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
|
X |
Y |
|
礦1 |
2881151.54 |
34566656.93 |
礦2 |
2881188.45 |
34566591.13 |
礦3 |
2881398.87 |
34566717.64 |
礦4 |
2881335.54 |
34566830.08 |
礦5 |
2881237.63 |
34566803.83 |
礦6 |
2881159.03 |
34566731.65 |
礦區面積 |
0.0338 k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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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采深度 |
2675m--2580m |
資源儲量:建筑用白云巖資源儲量394.68萬噸
開采標高:2675米至258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前不得擅自開采,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必須嚴格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礦權出讓后,競得人必須按要求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按規定繳納土地復墾費,嚴格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及復墾責任。
擬出讓年限:10年
掛牌底價:經集體決策確定本采礦權擴大礦區范圍掛牌出讓底價為205.23萬元。
四、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競買人須為營利法人,注冊資金不少于500萬元。
2.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競買:
(1)、競買申請人在礦業權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內;(2)、競買申請人在交易機構有不良行為記錄;(3)、競買申請人被吊銷采礦許可證未滿2年。
五、出讓方式及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25日16時30分
地點: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屏山街道吉興路24號9棟4樓。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競買申請人按要求提交競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可索購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確認到賬后,發給競買申請人《競買資格確認書》,視為取得競買資格。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11日17時
申請報名方式:赴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屏山街道吉興路24號9棟4樓)現場報名。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采礦權競買申請書;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3.本企業技術人員名單,應注明所從事專業和專業職務任職資格;4.本企業可用于礦產資源采選的主要設備清單;5.承諾收購原采礦權及補償原采礦權人涉礦相關資產費用551.49萬元和承擔報告編制費用8萬元的承諾書;6.銀行出具的不低于205.23萬元的資金證明(競買成功需補償原采礦權人涉礦相關資產及按規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原礦權人申請競買需提供銀行出具大于186.06萬元資金證明(掛牌底價205.23萬元,其中19.17萬元屬原礦區保有資源儲量對應的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值,已由原采礦權人完成有償處置,如原礦權人競得則不需重復繳納該款項)。7.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由不同銀行(或同一銀行不同賬號)開具的多張存款資金證明,其相隔時間不得超過1個小時。8.承諾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土地復墾等相應責任和義務的承諾書;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當掛牌截止,若只有一個競買人,且其報價不低于掛牌底價,則掛牌成交;當出現兩個競買人(含兩人)報名時,掛牌出讓終止,即刻轉為拍賣出讓,由拍賣公司按照相關程序進行拍賣出讓。
八、交易保證金的繳納和處置
競買人應于2020年12月11日17時前按照掛牌出讓文件的規定,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61.57萬元,經交易中心確認到賬后參加交易活動。交易保證金由競買人繳納,從競買人基本存款賬戶轉出,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繳。
1.競買保證金繳納到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支行
賬號:24219801040012062
2.競買保證金繳納金額:人民幣陸拾壹萬伍仟柒佰元整(¥61.57萬元),僅限電匯、網銀方式,其他轉賬方式視為無效。
3.繳納時間:2020年12月11日17時前,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未按時到賬的競買保證金視為未繳納。
4.競買保證金必須從競買申請人的法人基本賬戶劃出,拒絕私人賬戶匯款及銀行存現。
5.競買申請人在跨行轉賬時應考慮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銀行相關規定,跨行轉賬在工作日下午4點半前辦理手續,可以保證實時跨行到賬;2在昆明市跨行轉賬盡量采用電匯方式。
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競得人可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手續,退還的交易保證金不計利息;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沖抵采礦權出讓收益金。
九、風險提示和其他注意事項
(一)礦產資源開采具有投資風險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變化,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
(二)由于地質條件的復雜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讓礦業權范圍內的儲量、礦體賦存狀況、品位可能與實際情況存有誤差,競買人應認真考慮,充分評估投資風險。
(三)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存在不可預見風險,如因相關部門手續不能辦理、產業政策調整,或項目區群眾阻撓等因素導致開采工作無法開展的,其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四)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涉及的山林、草原、水、電、道路、環保及地面附著物搬遷等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自費解決。
(五)本次采礦權擴大礦區范圍掛牌出讓建立于祿勸縣路西老采石場原礦權之上,不屬于新設置礦權,若競得人非原礦權人,需補償原采礦權人涉礦相關資產551.49萬元,并承擔報告編制費用8萬元,方可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及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
十、公告時間及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公告時間: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11日17時
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向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和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
聯系電話:0871-68910172 0871-68966567
郵政編碼:651500
十一、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掛牌成交的,競得人如存在逾期不按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簽訂成交確認書后拒絕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等違約行為,則將被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違法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十二、需要公告的其他內容
本公告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云南省自然資源廳網站、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昆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同時發布,我單位對其他網站轉載的同類信息不承擔任何責任。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