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省級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和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實施第三方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省地質調查局,廳機關有關處、室、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國家、省關于“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省監察委監察建議和省檢察院檢察建議,完善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制度,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和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事中監管,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可信度和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結果合理性,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7號)等有關規定,經省自然資源廳2020年第43次黨組會審議通過,決定由省地質調查局對省級負責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和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事項實施第三方審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地質調查局務必高度重視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和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第三方審核工作,要及時成立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審核方案和相關工作制度,遴選專家并組建審核專家庫。審核方案和相關工作制度由省地質調查局研究通過后執行,專家庫名單按有關規定報省自然資源廳向社會公示公開。
二、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和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事項,省地質調查局在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礦業權評估機構出具評審意見書或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后,要及時組織開展第三方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審核通過的,進入礦產資源儲量備案或公示公開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程序;不符合要求、未通過審核的,返回評審、評估機構修改,其中,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經公示公開有異議,評估機構需修改評估報告的,省地質調查局應當再次開展第三方審核。
2020年12月25日